北京晃荡志:城墙
应该第二次了,第一次没带相机…这次晃荡是跟Meg姐在天安门和北京饭店之间的城墙下面,带着烧好的普洱茶。




看着车来车往,心中很有快感。就像上次北海出来走故宫背面的那段路,想象一堆老头在护城河那边喝茶下棋弹唱,却看这边车水马龙。
城墙下的灯靠近了很晃眼,在照片里显得很比较柔和。更多图片。拍的时候被嘲笑了:装得很会拍得样子。
合作制胜:联合的商业之道(上)
《有效建立商业合作》是我手头唯一一本跟商业合作有关的书,书对我而言并不是很好,因为它主要针对大企业来讨论问题,而我对“合作”的关心却主要基于小型企业和组织,而且和web2.0的网站发展有关。
一、web2.0改变我们对“合作”的认识?
我一直认为,web2.0的网站要想快速发展起来,能够在竞争以及已经具有各方面优势的门户与垂直网站的压力下存活,那么,合作是最为关键的。只是,“合作”的概念可能需要进一步拓宽。
比如似乎有个BSP曾经说在和Technorati合作,其实只是采用了tag系统,从而能够将内容推送到Technorati的搜索记录里。但是,technorati的tag系统不正是一种特殊的合作方式么?也许,“合作”这个概念被改变了。
基于技术或者协议的合作会越来越多:del.icio.us、flickr、douban利用rss或者js语句输出内容,是否在和多个BSP以及独立blog站进行合作呢?API是不是一种主动的合作姿态呢?Mashup是不是就是基于这种合作思想诞生的呢?Google的sitemap和baidu的互联网新闻开放协议是不是一种合作?
在任何合作里面都有强势和弱势之分,这个时候,“合作”尤其是需要一种特别姿态的。wikipedia甚至可以看作平台和网民群体的合作,这个时候开放版权就变成了基础。BSP们会认为自己的发展尤其是流量看作是blogger的贡献,从而认为这是某种形式的“合作”么?或者baidu可能从这个角度理解百度百科么?
有契约的或者没有契约的“合作”正在广泛进行,很多网站摆出一副“合作”的架势来,其实是站在了“开放”的立场,从而让“合作”这个概念本身也从一种封闭的循环变成了开放的架构。一方面,合作的权利下放到普通的个体或者小型组织里,比如,一个个人blog可以和google、technorati、delicious、flickr、dangdang、joyo等合作,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另外一方面,合作,是不是变成了一种商业或者传播或者组织的架构核心?
二、合作=架构
“合作”这个概念一方面放下身段,变得平易近人,从一个宏大工程变成平常活动,从而赋予了“合作”一种新的可能,就是基于合作来架构自己的商业模式或者组织形态或者传播扩散的方式。
后者一开始就存在,当“合作”还是高位置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个源于大部分商业教科书都会教导的内容,就是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带来分工细化,全球化又带来分工区域化,细化和区域化的分工结果导致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变化,让基于“合作”的商业模式称为可能,并且有效的资源整合带来价值最大化,从而继续保证“高额利润”。耐克通过将生产下放到合作公司即是如此,一些企业在全球采购的时候会称供应方为“合作伙伴”。——合作的强势和弱势问题在这个时候还是明显的,只是在开放的合作架构里将会变得不太明显,关系走向某种意义的“平等”。
传统的合作往往要基于“流程”再造,而开放的基于“合作”产生的架构,则往往是创造新流程,当然不可避免地再与传统流程比较过程中也有“再造”的特点。通过创造新流程同时集中于“流程”在创建公司或者服务,也许某种程度上带有“中介”的特点。Google的搜索是不需要推动“合作”的,technorati的tag搜索则需要推动“tag”的应用,这两种搜索的不同架构方式的不同。
Google的adsense和adwords在改造或者创造流程。传统的媒体全程广告生态链大致如下:媒体->媒体广告代理公司->媒体购买公司->广告代理公司->广告主。但是Google改变了这个流程,变成了:媒体->Google->广告主,面对媒体提供了adsense进行广泛和开放的合作,扮演了一个“大中介”完成其商业流程。很多网络广告联盟,比如linktech等即是如此,以“第三方”名目出现,而dangdang和joyo同样采取了属于自己的广告联盟用以和众多的“媒体”进行合作。
类似这样的架构很多。比如国外有小型快速的“印刷中介”,一个网站平台,众多需要印刷业务的客户可以在此提交需求,然后这个网站有大批的中小型印刷企业作为合作伙伴,通过一个流程管理进行任务分配,能够极大的针对不同印刷企业的时间、原材料、技术特点进行分配而且能满足客户的定制化和快速印刷需求。
合作=架构。
三、合作架构商业模型
u88不是一个高流量的平台,在alexa里面排名并不高,但是盈利却不错。这是因为它是一个基于“合作”的商业架构。在其首页右上角,它的合作方被重点强调了,它们是:新浪、搜狐、网易、雅虎、百度、人民网、新华网、Google等。这些高流量的网站能够给u88带来很多的相对准确的人群,而其商业架构就是通过购买上述网站的广告位,与其进行合作,获取广告受众,从而实现加盟提供方的利益。不讨论这些加盟项目本身可能存在不少问题,至少这是一个合适的商业模型。这是web1.0时代的合作案例。
同样,web2.0领域的公司,也应该考虑这一点。是否可以通过“合作”来架构一个商业模型呢?Feedsky即是如此,而且这是它与其美国同行feedburner早期发展的最大不同之处。feedburner招揽的主要是个人用户,而feedsky则采取了“合作”的商业模型,让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个“中介”,它持有的核心优势是对rss的理解与专注,这样它在获取feed的时候采取了与BSP合作如blogcn和blogbus等,快速获取了大量内容源,在架构rss增值业务的时候,选择了与joyo和窄告等合作,这样,完整地实现了基于“流程创造”的商业模型,并且通过快速合作实现了先入优势和市场壁垒,让后来者不得不权衡时间和市场的成本问题。
合作的商业模型,其架构得以实现的核心是要替合作方提供价值。u88能够为高流量网站带去广告费用,能够为加盟提供商带来潜在用户;而Feedsky则能为BSP进行rss托管同时给BSP带来增值广告的分成;而为joyo和窄告提供精准的“微媒体”,带来广告受众。
web2.0自身的独立性并不是很高,尤其是rss、sns等一系列属于“组织”层的应用。如果sns变成一种服务提供或者一个中介平台,使得一些垂直门户网站或者社区网站实现更好的sns功能,在此基础上聚合,那么其发展速度和人脉的有效性将会极大增强,只是这种合作由于网站之间的壁垒太难实现,uuzone曾经尝试过这种方式,例如和杂志合作或者和donews合作,后者应该算是不了了之尤其是mop随后带给了donews新的sns——千橡购买uume则相当于给其系列网站都购买了sns功能。同样,分类网站如果能置入地区网站、社区网站等之中,也会获得同样的快速发展和优化的功能实现。也许,分类搜索和sns搜索有一天能成为某种程度的替代。
blog在门户网站里面也是一个“合作架构”,它变成了其它频道的内容源。
(未完待续,可能会讨论组织和个人的合作问题、mashup和corssover等。)
《有效建立商业合作》读书笔记
《有效建立商业合作》
(美国)莎拉·格迪斯著、詹正茂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建立合作关系是为了获得比合作的任意一方单独完成任务所取得的更好的结果,合作关系可以加速市场推广、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速全球扩张,获得不断增长的短期利益,尽管要获得较高的利润和股东价值需要长期的努力。
合作发展周期:

产品性公司的联盟路线图模型:

服务性公司的联盟线路图模型

合作计划的五个阶段
1、 列出联盟组织的目标
2、 与潜在合作伙伴确认和分配利益
3、 评估和分担与潜在合作伙伴相关的风险
4、 确定从合作伙伴中可获取的潜在收益
5、 列出评估合作关系的方法
合作过程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创建价值建议书
识别并确认决策制定者
中期会议谈话
在第一次会议上达成一致
开首次合作发展会议
制定合作的商业决策
第二阶段
举行内部会议
举行技术会议
完成协作和提议
完成验证、证明以及标杆制定
起草原始意向书(LOI)或者其他非捆绑协议
开始开发工作
第三阶段
着手举行商业谈判
完成财务审慎调查
综合最终产品计划和其他细节、形成最终协议
完成最终协议
建立自己的合作计划
为合作关系的工作团队做准备
互动媒介、网络营销、blog营销有关的散段
传统完整的媒体广告业务包括如下:媒体->媒体广告代理->媒介购买->广告代理->客户,围绕这个链条,再包括广告表现、广告调研与监测等等,可以形成多种类型的与广告有关的公司。但是Google和未来的手机营销将打造一个新链条:媒体->Google(或:手机营销公司)->企业,未来的“广告业”可能更加强调“策略”,尤其是“整合”以后服务于品牌和营销。
基于以上,传统的广告业式微或者成为非主流是很有可能的,所谓互动营销,直复营销以及口碑传播等等,越来越多的新型营销方式针对人群、社会、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不断发展和壮大声势。
“全球13岁至24岁的网民情趣大同小异”里面有这么一段:
“全球年轻网民使用互联网的三大趋势是:找到一个有归属感的网上社区、在网上进行自我表达、通过网络实现个性化的互动交流。”
越来越强调策略和深入的品牌影响,加上网络、游戏和手机等新媒体的影响,奥美成立了Neo@Ogilvy,这样的公司势必要去深入研究新媒体与用户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基于各种小型社区细分的,形成可以“有效测量广告效果”的阶段可能还为时尚早,而且必须是“快速反应”的公司才有可能。
这里有这么一段:
“旧媒体方面,创意、策略和品牌是可以分开的;比如媒体购买可以和广告创意分开;新媒体比较难像传统的媒体这样泾渭分明,分开作业或者分开两个团队,他们应该集成在一个团队里面。”因此NEO不仅拥有新媒体广告创意,还握有新媒体的策划和购买。
方军的这篇文章很有参考价值:互动媒介。
消费者与媒介的关系有这样三个特征:消费者时时处在“链接”状态。不再存在尖峰时间(Primetime)。不同群体的消费有媒介有不同的接触点。
三个趋势:随选内容,体验和社群。
在接受中国电子商务采访的时候,也许可以看出近期Neo关注的“互动媒体”:
一是社群网站、主题网站或提供特殊服务的网站。通过这些渠道,客户接触到的人群会和它希望接触的目标对象相符,由此提高传播的成本效率比。
二是手机和网站的结合。3G一旦普及,我们会看到很多信息流通过手机获取,手机会成一个新的平台。
三是游戏。游戏的特色在于,它的频度高,关注度高,黏度高,客户忠诚。所以游戏是一个很好的渠道。
四是搜索引擎。我们未来可能投入大量精力去进行所谓“搜索营销的优化”,即帮助客户考虑在建立网站时,如何令人能够通过搜索网站方便快捷的找到他的平台和服务。
五是博客。目前,博客的商业化模式还不清晰,但它绝对很有潜力。
在想象sony等大型企业要想进行网络的互动媒体,我随便列了一些普通企业针对网络传播的可能:
Flash电子杂志,企业刊
企业网站、形象版
企业blog pr
企业网络广告投放
企业信息可能的发布渠道
企业社区、Club
企业电子商务
企业内部pr,blog、wiki、bbs应用
企业客户投资关系,email list
没有细致整理和思考,但是我想有一些核心问题:首先进行基于网络互动营销需要“深深卷入”;网络营销必须有整套的策略,并且是完全基于自己公司发展起来的;应该是快速反应的;必须真诚地做一个长期打算,为了品牌服务,在其间要容忍各种可能的负面新闻和批评声音。
最近讨论blog pr和blog营销颇多,有人在msn问我,模仿赠送blogger葡萄酒的营销案例,他问有什么方式促进blogger写作blog讨论产品,但是我想最关键的是“诚心诚意”,试图去影响观点或者控制行为,对blog并不合适,“口碑传播”的前提是“口碑”,而这是建立在产品或者服务自身的优势之上的。“再说葡萄酒遇到博客”里有了更详细的解说也许能够帮助我们认识blog营销进而认识基于网络社区的营销,关键词包括:对话、市场调查、重新认识市场、产品要有影响力、不再封闭等等。
blog营销和blogPR在讨论中也许还缺乏深入,在去年同期美国一些blog包括美国市场营销协会也曾对此有较大范围讨论,涉及到很多具体问题:比如什么时候介入?有什么退出机制?什么人来写?写作方式应该是怎样的?什么信息应该被传达?保密的界限和程度?等等。具体问题是更有意义的。就像上面方军的文章后有人提问,这些提问显得很有趣味和价值:
糊涂了我,看到这种分析文章先是仔细看,看完后想想真有道理,等觉得真有道理之后,开始犯糊涂:
一,以消费者为中心,那么意味着消费者同时也是一个小小的媒介单位,这个小媒介单位有其独特的生态行为
二,而营销和传播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小的媒介单位联合起来,整合起来,使其具有大规模的效应
三,那么,品牌的推广和积累,就是回到研究人的性格、行为、心理,并利用其达到传播的目的
四,你研究出来各种各样的小媒介单位的类型之后,利用什么样的途经和方式整合这个庞大的资源
糊涂之处在于:”新媒体‘和“互动媒体”指的是什么呀?实质上好像和过去的传播和营销手段没什么不同,最关键的是我们在这种“互动媒体”上和’新媒体”,应做怎么样的营销调整,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影响·赚钱·老罗
昨天水木看到一篇文章,说“宣称读书是为金钱美女的教师重返岗位”。原本尹健庭因为这个被开除就十分可笑,而且颇多误会(可以参考1、2、3)。但是看得我却心有戚戚。因为上周二传播学课程上,因为“人际传播”,我花了很多时间举例讨论人际营销和口碑营销,言辞中用了很多类似这样的话:“如果在座的诸位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那么肯定能发大财”等等。我这么讲是因为在过去教学中有明显感受,学生对于课程非常关心它的实用性,是否能够帮助自己赚钱,有什么用?等等。这是现实,而且我也不打算排斥这种现实。所以,在传播学中,一方面我还坚守自己以前的想法,希望能贯穿进去一点理想主义的东西,至少心中埋下点火苗不准因为什么机遇就能点燃;另一方面,也尽量在课程里融入实用的东西,让他们产生重视和学习的兴趣。
但是,下课以后,一个学生很凄然过来跟我说:老师你讲了这么多赚钱的话,不是承认我们很拜金么?我一时还没有特别的反映。但她然后又放佛眼泪就要掉下来的样子:没想到自己在学一门怎么赚钱的学问……老实说,当时我可真被堵住了…
我认为整个社会的集体向钱看导致了教育的困境,基本道德规则降到了利益和争夺背后等等,是以感慨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确实我也认为合理的在规则下进行的商业行为即被约束的逐利行为是社会进步的促动力,我认为一个国家如果能诞生微软和Google这样的公司是它莫大的幸事。我想这堂课上,过多的强调“赚钱”确实处理不当,有些“过”,但是我想,这两者并不矛盾,钱是好东西,也只是个东西而已。
今天早上看: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上的老罗专访原文(无删节) 十分喜欢,有两段跟这个有关就更加喜欢了,是以直接引用偶像的话来鞭策和解释好了:
第一段是:
新京报:你觉得你影响到他们了吗?
罗永浩:我不觉得产生了特别好的效果,从学生结课时的评语反馈来看,跟我产生共鸣的人是少数,300个人里大约有5、6个人说受到了启发,大部分人给我高分的理由是“太好玩了、太他妈逗了、简直比周星驰还搞”之类的。所以讲了2年之后我就很沮丧,我觉得白讲了,光让他们高兴了,当然让他们高兴是没错的,但我希望他们高兴完了会进一步地思考。讲课内容基本上都是重复,讲了无数次之后,本来一讲就想吐,再加上效果这么不好我就不想干了。不过后来我又慢慢想开了:我在300个学生里影响了5个人,我一年差不多带1万个学生就能影响100多个人,我觉得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作为一个真正的教育者,一辈子能影响一个人就算没白干,后来我就是靠着这点信念支持下来的。你要知道,在中国,很多无耻的教育工作者一辈子都没影响过一个学生,如果偶尔有,也净是坏的影响。
另外一段是:
新京报:你的动画工作室筹备了三个月了,据我所知,现在在中国做原创动画肯定是赚不了钱的,你为什么掺合进来?
罗永浩:我在那个英语培训机构赚的工资还是很高的,但我希望将来能够赚同样的钱同时影响更多的人,理想状态当然是影响更多的人同时赚更多的钱。做网络动画,FLASH动画要赚钱还是有可能的。以前我教过的学生看到我要做动画工作室赚钱,就写信过来表示他很失望,他说我变了,说我要利用网络名气谋取利益,他希望这不是真的。我就回信说:“我一直都热爱金钱,酷爱金钱,但我也相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搞动画工作室,没有赚违背良心原则的的钱,没有赚不干净的钱,没有赚不要脸的钱,你说我到底哪儿错了?你教教我,你要是说得有道理我就不干了。”他回信说:“你没做错,我只是失望,我本来以为你是个淡泊名利,漠视金钱的人。”我就很奇怪,你知道有些知识分子真是不喜欢钱,有饭吃,有书看就很满足了,你给他钱他也不会花,这样当然很好,但这有什么可佩服的呢?这些人本来就不喜欢钱嘛。我呢,我热爱金钱,但一直坚持不赚不该赚的钱。一个人不喜欢钱,和一个人热爱金钱但强忍着不赚他觉得不要脸的钱,哪一个更了不起?妈的,我觉得我比他们伟大多了。
在当下,我想对于十八九岁的学生而言,当他们刚进入社会时,是没法脱离“钱”的“阴影”的,基本上钱已经成为新的社会规则和评价标准,“笑贫不笑娼”。对于个体而言,关键是不要掉入其陷阱之中,但是赚钱过上好日子仍然是必要的,更何况,很多时候,“钱”对社会是促进力量,它和“就业”、“发展”等联系在一起。
瞎掰sony续:音乐是如何被销售的
我在学校试图开设“艺术与商业”这样的讨论课程,曾经讨论过这样的话题“音乐是如何被销售的?”。这个话题有非常多精彩的东西值得探讨,当时我们将其拆成了很多个细致的问题,比如歌手如何自我营销、CD唱片业、音乐演出、网络音乐和手机音乐销售、音乐版权等等十个左右的话题。当时的讨论应该算是小有收获,但是还有很多值得深入的地方。
简单地说,Sony BMG音乐和哥伦比亚的电影完全基于“版权”和“窗口”——因为产业边际成本几乎等于零,所以版权作为获利的保证,而窗口作为获利的渠道,是以sony不遗余力地进行版权官司,同时将音乐通过CD、磁带、MD、MP3、网络……等多个渠道发行反复获利。这样,Sony内容部门工作的核心基本可以描述出来,而且这种工作目前而言依然意味着源源不断的高额利润。
但这绝对不是未来。 我只是最简单地将音乐的生产和消费具了四个阶段的例子,历史纵向来看,最早音乐家们都是宫廷或者贵妇人的沙龙上演出,由人以资助方式“包养”,贵族和文化人用以标明身份提高修养或者相互攀比;再后来演出团体出现,大家一起共同现场演奏获取门票等收入,需要获取名声和利润;再后来唱片、磁带和CD等出现造就工业化的音乐生产同时促进了流行音乐行业的产生,Sony BMG就是这一阶段的佼佼者,行业依赖于版权和多次销售,需要创造流行获得高额利润;再后来,网络音乐和手机音乐加上iTunes音乐零售,个人音乐生产和销售等等,音乐的生产转向个人,音乐的销售或者说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从今天看,Sony BMG依然是会获得高额利润,但是它不代表未来的潮流。虽然未来依然有它一席之地,就像今天依然有个人歌手和演出团体一样,CD代表的高制作也许还会存在但是会走向高档和边缘。音乐创造和生产的大众化随着人群整体的音乐素质提高,音乐生产工具比如电子音乐生产的普及,必然会改变目前的生产消费格局。
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可以成立的解释,来让其思考未来的发展格局。版权依然还会存在,只是生产和消费不再延续当下。
瞎掰sony续
应Sony中国研发部门加藤先生之约,周二晚上又与其品牌部门、PR部门的同事一起交流,一起的还有Alex、王正鹏和刘宏宇。开始的问题还是加藤提出来的,对于我所说“整合品牌”使其拥有一个核心概念,加藤作了这样的解释:一是内容部门和硬件部门在Sony是分化很大的两个部门,彼此独立;二是在股票市场上,发行了一部优秀电影获得巨额收入对Sony股价影响甚小,但是某个硬件产品的失误则可能带来极为不好的股价反应。
加上品牌部门和PR部门的参与,我们的话题又类似上次讨论过的内容。在我看来,上面恰好落实了以前的解说。我们理解Google是为了解决我们的信息问题,理解Apple是为了提供我们一个数字生活——事实上,以前那个强调设计领域里面技术领先的公司越来越强调它们在数字生活里扮演一个核心的角色,包括最近对imac mini的包装也是如此。Sony可能找不到这样的形象,而且如果Sony的哥伦比亚电影发行公司还有BMG为我们带来了如此众多而且美妙的影音享受,却不能为其品牌加分,不能为其股市表现助力,那恰好说明了品牌操作和PR操作上的问题,也恰好提出“整合”之必要性。
讨论中诸多细节就不表述了。但是我想有三点我在讨论中涉及的还是颇有提示意义的。
一是在和其它品牌比较时,认为不是Sony退步,而是进步太慢,其他新品牌因为缺乏包袱,速度较快,这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确切地说,这样考虑问题的角度将会失去对问题真切的认识。品牌的发展已经和过去的三十年不太一样了,权且不说那些“体验营销”、“口碑营销”等等在从操作层面有所提醒,至少我们应该从日新月异的报纸杂志里获知:我们的时代不一样了,消费者不一样了,消费方式和消费需求不一样了——没有人在服饰领域销售功能,这是很确切的证据。如果一个大型企业停留在渐进式改革而不是革命的话,那么它将丧失更多的优势地位,因为所有营销行为的出发点还是基于旧的话语体系——这一套体现在音乐销售上最为明显,回头另辟专文。
二是方法上,Sony拥有的艺术家如何能和Sony的硬件产品结合起来?在品牌上?我想这种结合实在太为丰富,任何一个营销策划人员遇到Sony的资源将会兴奋不已,让艺术家参与产品设计或者参与PR活动两个层面就可以发现丰富的点子——而这又不仅仅是方法上的问题,而是应该在一个统一的品牌概念下操作。
三是仅仅从品牌和PR角度去联结和整合是有可能的,并且应当作,可以小的付出产生大的收益。但是如果它仅仅是操作策略而不是战略……可能只是治标不治本——当然这个本太难治了,因为长期的部门分层结构导致整体公司架构和规划都不是基于同一品牌概念的。有没有第三条路?通过一个新的项目比如网络项目来联结和整合?应该是很可能的。或许这也是他们有所考虑的。
原本以为今天的讨论会主要集中在Blog PR、Web2.0以及相关的细节上,出门前还在小本子上随意勾划了一下,但是具体涉及并不多。对于blog PR,我认为它是“复杂”而且“危险”的事情,对于那些初创公司而言,极为适合,但是大公司进行blog PR,则需要考虑很多问题——只要那些开放、弹性和快速反应的公司才相对适合进行blog PR。
不管是新的营销方式、品牌整合还是考虑网络规划,全心沉浸而不是又一个新增业务项显得更为正确,而全心沉浸往往意味着重大的变革。
讨论中我觉得最为有趣的事情是关于“国家经济”和民族主义的讨论,显然这个对于经济和公司的经营会产生影响。王正鹏认为在过去的几年和将来的几年里,民族主义会是全球范围的风潮,将会导致很多问题,比如垄断性跨国并购等。加藤说他经历了东西柏林墙的拆除是以曾一致认为国家的紧密联系和界限的逐步消失会是发展趋势,但是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但是另有人提出Google的语言计划正在帮助我们更好的沟通和取消界限,我则帮他补充了wiki的语言计划。但是我又想到了巴别塔的故事,当我们可以修建巴别塔登天的时候,上帝让我们语言不通从而分化了我们,也许,这是一个喻世的寓言,假设,我们今天,说同一种语言,那么也许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我们会多么快的分化出一百种以上的语言来。
这也是社会的发展趋势,在追求共同性和可交流性的同时,却是在不断分化的,越来越多的小社团和小群体纷纷出现,持有自己特别的话语体系以和他人区别开来证明自己的独特性。我们对未来的期待,将不可能是期待一个拥有共同目标和共同话语的大同社会,而真正值得期待的是,有法律的严整和文化的宽容,能够让多元性经过不断的利益博弈达到某种均衡。可以补充的是,这样的社会,对“品牌”的营销显然是提出更大挑战的。
讨论的另外很大一部分内容又和版权、音乐有关,待会另辟新文加以讨论。
和讯周末沙龙记
前天,周五,和讯周末沙龙第二期举行(前一次沙龙请参看:2006第一期和讯博客沙龙举行,北京传媒人纵论精英博客),这次沙龙参加的人有王正鹏,《商界·中国商业评论》北京采编中心负责人李礼,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刘宏宇,新华社田发伟、王芳,和讯周天舒、戈悦、董荣明。我觉得其中很多内容颇为精彩,是以拿着小本本做了一点笔记,可惜大概只有我自己才看得懂……
- 和讯、Sina的不同,清明上河图
- 伪blog、Fakeblog
- 五粮神、喝酒选美、勾引媒体炒作
- Sina与报纸的议程,信息筛选
- BBS的扩散
- 热线记者盯网络社区、blog、社区网络
- 来信->热线->网络
- 虐猫,报纸与网站互动
- 巡警与镇长
- 晨报的Blog取源,“人家主动”和“报纸主动”,“核实”和“征求同意”
- 情报分析,和讯与Sina、Sohu的竞争
- 从blog->媒体->论战
- 名人信源与非名人信源,“天生的被关注”
- 媒体报道后,证明是“新闻”或者“事件”?
- Google记者->Sina记者->blog记者和BBS记者
- 媒体=刊载广告的东西
- 1000多直通车
- 给媒体投稿以及给媒体爆料
详细展看,很大一部分都像是和讯的软文,大致包括四点:
1、和讯和Sina作为BSP的部分存在很大的不同,前者试图容纳更多样的人群,比如“镇长”或者“巡警”,让他们记录自己的生活,并且通过编辑筛选加以呈现出来,以“清明上河图”的概念去呈现一个“全景式”的图谱。 而Sina则像一个舞台,聚焦更多地集中在明星和名人身上。
2、和讯已经在信息筛选上思考很多问题,比如已经学习Digg增加了“投票”,另外有1000多个blog进入“直通车”(类似Donews),还有编辑筛选,并且在考虑更好地利用机器算法进行内部文章的筛选等等。这是一个我很关心的内容,回头我会写点这方面的。事实上,我认为,接下来大网站的竞争,将主要基于“信息组织与呈现”这个层面展开。
3、在blog与新闻信源方面,和讯有几个现成的例子,当然与网站编辑的记者出身会有关系,具体例子如“不只是日记:和讯女博与第一财经日报共同见证博客力量”。而且和讯还会在这方面继续下功夫,比如考虑利用“圈子”作为基础与媒体建立深入关系,向媒体投稿或者爆料等。
4、11floor.org我觉得是很好的Blog PR,通过编辑们记录自己的生活、工作和情绪,能够极大地拉近与用户的距离,创造“亲切感”,尤其是作为一个编辑群体的自发行为,一个小圈子,很精彩。但是如果是一个公司行为,那么就不一样了,我觉得应该更多的展现他们的工作细节、工作方式以及与用户更有关系的内容,这些可能是用户更为关注的,能够了解“幕后”,而且通过与用户的互动则能够极大地帮助现有工作的改善与调整,也就是说应该承担一部分“客服”的工作,最为关键的是,它应该是和讯社区内部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出来。
关于blog与新闻信源的讨论满多的,总结一下就很干瘪,无非是网络越来越重要,成为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包括媒体也是如此,而其中blog和bbs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媒体能够和网络的信息进行循环互动,不断放大或者深化等等。但是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语句一旦下放到“细节”和“具体”的操作层面,那么将会变得有意思多了,比如媒体的“读者来信”转变为“热线”再转变为“网络、BBS、blog”等等,它们不仅是“信源”而且甚至也会成为报纸和杂志上的明确栏目。相关的话题比如名人信源与非名人信源;blog信源如何“交代”信源以及如何“核实信源”;引用blog或者转载blog的文章是否需要“征求同意”等等,如果引入“新闻伦理”与法规方面的讨论,可能会让事情更加复杂但是有趣,事实上,blogger在写blog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程度”的“公开”是值得讨论的,有些人不介意在一个圈子内公开某些事情但未必乐意在传统媒体上公开。
还有与PR有关的就是五粮神操作的选美,选手必须喝足五粮神的酒,然后网络炒作,再“勾引媒体炒作”提供了一个利用网络信源影响传统媒体的操作案例。但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做法,事实上,网络是很好地深入与你的用户或者消费者交流并且实施互动的平台,进而创建品牌所需要的深度关系。但是确实由此又能引发一系列操作相关的问题探讨。
上述是沙龙的简单笔记。和讯周末沙龙缘由和讯与ofblog的合作,沙龙由和讯支持,本人和王正鹏承担组织工作。
更多请参看:和讯博客沙龙第二期话题,博客正在成为报纸信源


